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吉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(wù)委員會任免名單 涉及十六項(xiàng)
(2024年1月16日吉林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(wù)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通過)
2024年01月17日08:22 | 來源:吉林日報(bào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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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標(biāo)題:吉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(wù)委員會任免名單
一、任命于飆、牛鋒、李世秀、孫召銀、張懷勝、朱超峰為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。
二、任命楊迪、姜曉濤、周揚(yáng)、陳琳清為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。
三、任命劉曉楠、李賀、白乃予為吉林省長春林區(qū)中級法院審判員。
四、任命張麗杰為紅石林區(qū)基層法院副院長。
五、任命王義為白石山林區(qū)基層法院審判員。
六、任命劉思陽為撫松林區(qū)基層法院副院長、審判委員會委員、審判員。
七、任命單明悅為撫松林區(qū)基層法院審判員。
八、任命李鐵根為琿春林區(qū)基層法院副院長、審判委員會委員。
九、任命徐麗萍為白河林區(qū)基層法院副院長、審判委員會委員、審判員。
十、任命許星星為白河林區(qū)基層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。
十一、免去李相富的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、審判員職務(wù)。
十二、免去梁欣華、郝振翔、劉巍丹、王新玲、賈國棟、劉甲、王翠玲、肖英杰的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(wù)。
十三、免去羅高鵬的吉林省長春鐵路運(yùn)輸中級法院副院長、審判委員會委員、審判員職務(wù)。
十四、免去楊峰的吉林省長春鐵路運(yùn)輸中級法院審判員職務(wù)。
十五、免去田茹的琿春林區(qū)基層法院綜合審判庭庭長職務(wù)。
十六、免去段曉君的敦化林區(qū)基層法院立案庭庭長職務(wù)。
(責(zé)編:王帝元、謝龍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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